賽車手黃桂華死因 被捕期間昏迷 法醫指心血管阻塞 裁死於自然

撰文:陳蓉2025-02-07 05:09更新:2025-02-07 15:23

賽車手黃桂華去年被懷疑與億元可卡因毒品案有關,他被警方拘捕時曾發生衝突,黃期後昏迷,送院搶救一晚後不治。死因庭昨就其死因作研訊,法醫指黃的直接死因是急性心肌梗塞併發支氣管肺炎,其身及面的瘀傷及擦傷並不致命。死因裁判官周至偉今(7日)引導陪審團時指出,如一名人士是因生病導致死亡,其死因應為自然,陪審團曾問會否有其他選項,但周官指本案未見有證據支持,陪審團最後裁定黃「死於自然」,亦無提出建議。

死者黃桂華(終年57歲),於2024年1月31日因涉嫌販毒被警方拘捕,曾掙扎及意圖逃走,最後被制服及拘捕,約20分鐘後被發現昏迷,留醫一晚後不治。研訊設5人陪審團,警務處處長以有利害關係方列席聆訊。

死者黃桂華因涉毒品案被警方調查,警拘捕黃時黃昏迷後死亡。(互聯網)
死者黃桂華因涉毒品案被警方調查,警拘捕黃時黃昏迷後死亡。(互聯網)
黃桂華的家屬今離開法庭時並無發言。(陳蓉攝)
黃桂華的家屬今離開法庭時並無發言。(陳蓉攝)

官著考慮致命情況是否自然產生

周官作引導陳詞時指,若陪審團接納黃的直接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併發支氣管肺炎,此情況是由動脈粥狀硬化引起的冠狀動脈阻塞引起,他們應考慮是否接納此情況是自然產生而足以致命的情況。

陪審團曾問會否有其他選項

陪審團退庭後曾問,除了死於自然或死因存疑外,會否有死於意外或死於不幸的選項,惟周官指死因必須有證據支持,現階段沒有證據反映有其他原因導致黃死亡。陪審團再度退庭商議後,一致裁定黃死於自然,導致其死亡的傷害或疾病為急性心肌梗塞併發支氣管肺炎。

妻指黃吸煙30年曾做通波仔手術

黃妻的書面供詞透露黃有30年的吸煙習慣,沒有吸毒。在2016-2017年左右曾因心口痛求醫,發現患有高血壓、高血脂及心臟病,並曾接受「通波仔」手術,並需要進食改善高血壓高血脂、降膽固醇及降血小板的藥物,亦要定時到醫院覆診。

警員指黃求上車取藥時曾企圖逃走

當日有份拘捕黃的高級督察唐為國則稱,他們要求黃協助調查時,黃表現合作,讓警員搜身,亦願意解鎖其電話。後來黃稱氣管不適,想回車取藥,他們押解黃到車旁時,黃突然用身體撞向警員,再衝向私家車的司機位,並想關門及開車。唐指黃當時情緒激動並有掙扎,最後要幾名警員才能把黃制服。

黃桂華送院時其眼及臉有瘀傷。(受訪者提供)
黃桂華送院時其眼及臉有瘀傷。(受訪者提供)
救護員胡俊輝指他為黃桂華檢查時,已發現黃沒有心跳及脈搏。(陳蓉攝)
救護員胡俊輝指他為黃桂華檢查時,已發現黃沒有心跳及脈搏。(陳蓉攝)

救護員到場時黃已無心跳脈搏

唐指黃開始冷靜下來後曾稱背脊受傷,他們著黃雙手放呔盤伏低休息。約20分鐘後支援的軍裝警到場,他叫黃落車時發現他昏迷,警員曾為黃急救,隨後救護人員到場接手。救護員稱到場時黃已無心跳及脈博,又指警員曾指黃曾駕車「自炒」。

法醫指黃兩邊動脈有七成及九成阻塞

法醫林百通指黃身上雖有多處瘀傷及擦傷,眼眶內側疑被鈍物擊中的創傷及肋骨骨折等,但這些傷勢均不足以致命。但黃的右邊心臟冠狀動脈有嚴重粥樣硬化、兩邊動脈分別有七成及九成阻塞等,認為其死因是急性心肌梗塞併發支氣管肺炎。

案件編號:CCDI-76/20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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