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覺失調青年住院期間墮樓亡 疑爬喉離開遇雨天跣腳 裁死於意外

撰文:朱棨新 郭顥添2024-12-02 06:37更新:2024-12-02 15:50

患有思覺失調的青年,因喝下漂白水胃部不息而入住伊利沙伯醫院,留院約兩天後,自行拔走身上喉管及儀器並跑走,之後在醫院外的地下發現墮斃。警方調查後認為青年疑欲離開病房,在爬窗出走時遇天雨跣腳墮下。家人卻指青年留院時疑未服用情緒病藥物。死因裁判官周偉今(2日)引導陪審團時指,他們可考慮青年死於意外、自殺或死因存疑。陪審團經退庭商議後,一致裁定青年死於意外,死因為多處受傷。

死者李卓文生於1995年2月,2021年8月15日在伊利沙伯醫院離世,終年26歲,醫館局以有利害關係方列席聆訊。

死者父親李暢琚供稱,曾叫醫護給其子李卓文服注射情緒病藥或安眠藥,但院方無做。(朱棨新攝)
死者父親李暢琚供稱,曾叫醫護給其子李卓文服注射情緒病藥或安眠藥,但院方無做。(朱棨新攝)
死者李卓文2021年8月15日晚在伊利沙伯醫院墮樓亡,被裁定死於意外。(資料圖片/陳永武攝)
死者李卓文2021年8月15日晚在伊利沙伯醫院墮樓亡,被裁定死於意外。(資料圖片/陳永武攝)

案發前3天曾喝下漂白水

死者父親李暢琚聆訊時供稱,其子曾在福建省華僑大學讀土木工程,家人於2015年發現其子精神異常,其子回港在東區醫院求醫後確診躁狂症。其子在2019年6月起任水務署測量員,同年底與女友同居。事發前3天,其子與女友吵架並打女友,之後喝漂白水自殘並回家,並出現嘔吐症狀,其子因而被送到伊利沙伯醫院。

父稱視像通話覺子眼神不集中

李父指其子住院時兩人有作視像通話,2021年8月15日,兩父子作視像通話時,父覺其子只在自說自話且眼神不集中。同日晚上,他獲告知其子在醫院一間清潔室爬出窗並墮樓死亡。

父稱曾要求院方給其子安眠或情緒藥

李父又稱,他曾要求醫院為其子注射安眠藥及情緒藥,但院方無做,家人亦曾要求自費轉其子到私人病房,院方亦稱沒有需要而拒絕,其子曾要求出院,家屬亦有致電向院方反映情況,但被接線生罵。

李事發前曾7次致電女友

死者女友楊宛蓉則稱,李卓文(下稱:李)在2021年5至6月起開始情緒不穩,她指李曾介紹工作給其弟,但其弟工作上為李帶來麻煩,令李受到壓力。楊稱她與李並無紛爭,同年8月12日見李飲漂白水時曾試圖阻止但不果。她知李入院後,曾要求護士為李注射安眠藥。事發當晚,李曾7次致電她,但她未有接聽。她又指李對其體能有信心,工作時曾試過從2樓跳到地面。

胃部嚴重發炎不能服用任何東西包括藥物

伊利沙伯醫院外科時任副顧問醫生李慶然稱,李於同年8月13日凌晨入院時曾表示「火燒心」,經檢查後發現李胃部嚴重發炎,不能經口或鼻胃喉服用任何東西,雖然家屬有送上被告平日服用的藥物,但他們未有給李服用。李在14及15日有向醫護表示他有失眠情況後,他們有為李注射治鼻水及敏感的藥物Piration,該藥可增強睡意,醫生指李住院時情緒穩定。

李衝向後門很快消失於視線中

伊院外科醫生何婕儷稱,她在15日晚見李拔走身上的喉管及儀器,並衝向後門,她即叫護士幫忙追李,但李很快消失於其視線範圍。後來他們在清潔房最後一隻窗有一條細縫,推斷李從窗離開,最後他們在醫院P座地下發現李。

警方指李從水喉管爬至2樓時墮下

警方調查結果顯示,李可能想從洗滌房爬窗離開,相信李從4樓洗滌房的窗戶逃離醫院,他抵達2樓平台後嘗試爬水喉管離開,但因天雨而滑倒墮樓。

精神科醫生認為李當時情緒屬突發性

香港大學精神科副教授鍾家輝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時稱,他參考過警方的報告,認為李當時想離開病房,並認為李當時的情緒是突發性,且是很有決心及急想離院。他又認為李當時須被緊密觀察,不建議轉往私家病房,他數日沒吃情緒病藥,亦可能會失眠及情緒不穩,但未必會引致病情復發。

常規精神評估應在24小時內進行

此外,院方當時已開始轉介李接受評估,但未得到服務已發生墮樓事件。鍾指常規需在24小時內進行評估,緊急的更需在2小時內進行,否則應讓病人服用平日所服藥物,同時醫院亦需關好門窗。

陪審團提出5項建議:

1)建議伊利沙伯醫院慎重處理,對精神病人的個案和流程,尤其是有自殺風險的病人的緊急處理,並作出適當的轉介。

2)建議伊利沙伯醫院的專業團隊,包括醫生和護士,就精神科人提供合適培訓,例如對精神科病人的風險評估和緊急應對措施,並加強精神科病人的入院處理和藥物的使用程序。

3)建議醫管局重新檢視精神科病院的常規處理時間。

4)建議伊利沙伯醫院檢視當值醫療團體的人手安排,關注人手不足的問題。

5)建議伊利沙伯醫院加強病房出入口,包括洗滌房,其門窗開關指引及安全措施,並定期檢測,以減低意外的風險。

伊利沙伯醫院:培訓非精神科病房工作醫護人員

伊利沙伯醫院發言人表示,尊重死因庭就有關個案的裁決,會詳細研究及跟進所提出的建議;院方對病人離世感到難過,再次向病人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,並會提供所需協助。

院方稱,在事件發生後已實行一系列措施,包括為在非精神科病房工作的醫護人員,提供為對精神科病人進行風險評估,以及緊急應對處理措施的培訓;亦就如何識別、評估及處理高風險精神科病人舉辦多次講座,加強不同職系員工相關的意識及知識。

發言人表示,院內病房均設有門禁系統,需要職員或授權人士「拍卡」才能進出病房,保安員亦會定期巡查大樓,院方會定期檢視運作需要並作出相應的安排。另外,院內病房的窗戶均設有安全裝置,病房清潔間的窗戶均已上鎖。

案件編號:CCDI-15/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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